2024年08.16
执业药师考试禁止带这些物品!或直接取消成绩!
近期,广西人事考试网发布《一般违纪违规行为中“经提醒仍不改正”情形的说明》,其中涉及了多项携带物品提醒,经提醒仍不改正的,按照违纪处理,或取消成绩!
01 携带物品提醒
以下提醒方式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均视为考试机构已向应试人员履行提醒义务,并得到行政复议机关及司法机关的认可:
1.准考证上《应试人员须知》关于入场就座及携带物品的提醒;
2.准考证上《参考提醒》中关于提醒及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的告知;
3.考点在考场分布展板上张贴的关于入场就座及携带物品提醒;
4.考点在考试开始前播放的考试统一指令中关于入场就座及携带物品的提醒;
5.监考员在考场内关于入场就座及携带物品的口头提醒;
6.考场内黑板上书写或张贴的“应试人员参考提醒”。
经提醒后,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如发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1号)第二章第六条所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按违纪处理。
02 禁止携带的物品
上海2024年执业药师考务通知:
考生须严格按照准考证上应试须知的要求携带文具,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03 携带违规物品或取消成绩
(1)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2)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